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523********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522民初1307号
案号
(2021)鲁1522执23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莘县东海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山东麒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89408元张建军对莘县东海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返还山东麒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89408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22
发布时间
2022-0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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