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晓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22********2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3331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2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陈晓峰偿还李志渊借款及利息共计11万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2万;二、如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偿还上述债务,陈晓峰支付李志渊借款利息(以1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5.4%支付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陈晓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