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晓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2********2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3331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24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晓峰偿还李志渊借款及利息共计11万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2万;二、如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偿还上述债务,陈晓峰支付李志渊借款利息(以1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15.4%支付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陈晓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2-0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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