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4********T97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81民初2690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17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天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超借款35万元及利息(以35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15.8%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二、被告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计3275元,由被告张天路、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0-20
发布时间
2022-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银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81MA3CBDT97A
登记机关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郭家街道办事处郝家村西(314省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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