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树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74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203民初937号 |
案号 |
(2021)粤5203执1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一付还申请人借款45000元及该款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11日起至该笔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本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抵除被告已支付的利息1035元)。二、被执行人一、二付还申请人借款5万元及该款利息(利息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还清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本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执行人一、二付还申请人借款45000元及该款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11日起至还清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本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抵除被告已支付的利息1035元。四、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