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治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01********8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271民初2308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3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治国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李光辉运费14198.6元及利息(利息以14198.6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9日起,按照年利率4.6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驳回李光辉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22
发布时间
2022-0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