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连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21********0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中案第5692号 |
案号 |
(2021)粤01执65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款项494,000元;2.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为149,508元;自2020年4月1日起,以494,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被执行人清偿款项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以494,000元为限);3.被执行人补偿申请执行人律师费30,000元;4.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已预缴的仲裁费19,875元;5.被执行人就上列未清偿的第1-4项债务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从2021年月日起至上述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款项暂合计为:693,38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