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5********4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9民初1990号 |
案号 |
(2021)冀0609执1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尹颖与被告葛旭自愿离婚;二、婚生女葛芮希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抚养,被告葛旭自2021年1月份起每月负担抚养费1000元,至婚生女葛芮希满18周岁止,于每月15日前给付;三、婚生女葛芮希上学期间由原告尹颖接送,婚生女葛芮希每周六上午至次日中午随被告葛旭一同生活,下午随原告尹颖一同生活;婚生女葛芮希放长假期间,葛芮希分别随原、被告一同生活假期一半的时间(具体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四、原、被告再无其他争执。五、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尹颖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