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庞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6********1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3618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3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与庞金、嘉峪关市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编号a:[住]字[嘉]行[2010]年[066]号);二、庞金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借款本金57205.14元、利息1000.81元,并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支付自2020年5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6.5637%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三、嘉峪关市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庞金追偿;四、驳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1元,减半收取计700.50元,由庞金负担687.5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负担13元;邮寄送达费31元,由庞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