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晓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0203********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02民终251号 |
案号 |
(2021)新0203执1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克拉玛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借款859000元整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诉讼费6195元。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6195元(减半收取),由被告王晓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2-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