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颜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32********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030民初70号
案号
(2022)桂1030执恢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广西西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9,080.08元,本息合计:209,080.08元(诉讼标的利息计算到2019年11月6日,自2019年11月7日至贷款本金清偿日的利息另外计算。)二、被告黄颜杰、张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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