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26********0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271民特59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恢3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康平于2019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向丁晓玉返还购房款35万元。二、康平同时支付丁晓玉购房款利息,利息每月按照购房款35万元的1%计算。三、如康平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还清本息,则按照购房款35万元的12%承担违约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8-16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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