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6********4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783民初1336号
案号
(2021)内0783执14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柳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佳昂借款本金25万元及截至2019年4月18日的利息192500元,并支付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87.5元,由被告柳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7-28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