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春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01********0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802民初4411号
案号
(2021)云0802执2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春林于2021年11月15日前退还原告杨冬购车款2万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被告宋春林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1-22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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