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21********7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02民初13707号 |
案号 |
(2021)皖1302执68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邢涛共欠原告邱帅帅借款本金17900元,被告邢涛自愿自2021年11月10日始,于每月10日之前给付原告邱帅帅1200元至全部清偿之日止。如被告未按上述协议内容履行,原告可就剩余欠款申请强制执行(需扣除已偿还的部分);二、原、被告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双方一致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3元,被告邢涛自愿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