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82********2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882民初4218号
案号
(2022)豫0882执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马海涛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孟唐借款10000元。二、其他双方互不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8元,由被告马海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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