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翟慎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2********0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983民初5854号 |
案号 |
(2022)鲁0983执恢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勇于2019年1月18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30元及诉讼费、律师费损失10370元,剩余本金98370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4日起按年息10%计算至本金付清为止)于2020年3月18日前付清;二、被告王超、翟慎伟对本调解书第一条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三被告任意一期违约,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额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告殷长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别无其他纠葛。案件受理费1250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均由原告殷长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