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4********0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324民初932号
案号
(2021)黔2324执12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晴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波定于2021年9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惜惜借款本金6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1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5日起按月利息2%计算至款项还清为止);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丁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晴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2-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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