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4********0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324民初932号 |
案号 |
(2021)黔2324执1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波定于2021年9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惜惜借款本金6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1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5日起按月利息2%计算至款项还清为止);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丁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2-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