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6********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2626民初124号 |
案号 |
(2021)黔2626执恢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飞、刘琴梅所欠原告文基奎借款本金200000.00元,被告邓飞、刘琴梅自愿于2017年4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元,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0.00元,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60000.00元。二、原告文基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80.00元,减半收取3590.00元,原告文基奎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2-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