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红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01********14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2民终628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3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高红霞向原告苗志强偿还欠款56000元、保全费580元及担保费112元,以上共计56692元及逾期利息(以56000元为计算基数,从原告向本院起诉之日2021年5月3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5月发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11-09
发布时间
2022-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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