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1********88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221民初2931号
案号
(2021)豫0221执恢5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魏永亮、崔丽娜偿还原告借款69194元及利息,被告魏永涛、杜红琴、贾丹、秦海莲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19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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