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敏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29********50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328民初2615号
案号
(2021)鲁1328执15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薛汝龙、樊敏灵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蒙阴县汇众果品专业合作社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8‰计算,自2016年12月17日起至结清之日止)。二、被告王清刚、王玉友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蒙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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