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2********6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12民初4142号
案号
(2021)鲁0112执恢1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段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吕丽借款本金537000元;二、被告段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吕丽借款利息(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537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28元,减半收取11764元,由原告吕丽负担5117元,被告段强负担6647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段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9-10
发布时间
2022-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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