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寿光市中兴塑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1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民初204号 |
案号 |
(2020)鲁07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寿光市汇丰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寿光市利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00万元、利息及违约金1612万元(上述利息及违约金已计算至2016年10月13日,之后的利息及违约金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按月息2%另行计算);二、被告寿光市中兴塑料有限公司、刘玮荣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寿光市利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寿光市中兴塑料有限公司、刘玮荣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寿光市汇丰机械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7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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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玮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3660197005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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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寿光市晨鸣工业园潍高路南(万事达西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