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德州华安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4********263J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81民初1372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12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二被告共欠原告253000元,二被告已还40500元,剩余款项212500元由被告王忠华、郭法祯按月分期偿还:自2019年7月至11月,每月还款3000元,2019年12月还款20000元;2020年1月至11月,每月还款5000元,2020年12月还款20000元;2021年1月至11月,每月还款5000元,2021年12月将剩余款项37500元一次性付清;以上还款于每月25日前支付。2、如被告王忠华、郭法祯有一次不按期还款,原告李会森有权就剩余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被告德州华安食品有限公司对被告王忠华、郭法祯以上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5905元,减半收取25437.50元,由被告王忠华、郭法祯承担。被执行人仅给付2000后,至今余款210500元,未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2-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晶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81584548263J
登记机关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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