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鑫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2********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621民特193号 |
案号 |
(2021)黔0621执1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杨鑫海欠文奕杨借款本金30,000元。上述款项,由杨鑫海于2021年9月28日前偿还文奕杨借款本金5,000元,于2021年10月28日前偿还5,000元,于2021年12月28日前偿还20,000元。二、如杨鑫海在上述履行期内未履行任何一笔偿还义务,则文奕杨可以宣布全部债权到期,则文奕杨从逾期之日起向法院申请以实际尚欠金额为基数,按人民银行拆借中心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主张利息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