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13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323民特128号
案号
(2022)黔2323执1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许永佳于2022年7月30日前自愿偿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县支行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3,871.22元,违约金5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5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自2021年9月29日起给付利息(含利息、复息及罚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该款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偿还250,000元,2022年1月起每月20日偿还10,000元于2022年7月30日前偿还完毕);若被申请人逾期未给付,申请人可就全部未给付款项一次性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被申请人郑莉、杨德高、王贤、普安县江西坡镇永佳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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