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永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22********56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602民初6703号 |
案号 |
(2022)鲁0602执恢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邹永生、姜玉荣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仁英偿还借款本金436000元、利息46900元(截至2020年5月2日),并自2020年5月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3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继续计付利息给原告。二、限被告邹永生、姜玉荣偿付保险费6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272元,由被告邹永生、姜玉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