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青能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7********13X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09民初986号 |
案号 |
(2021)苏0509执7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青能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4509.35元(若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4071925606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吴江支行营业部)。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95元,由被告山东青能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至本院(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622840040740465206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1495元由本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广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070630513XU |
登记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州市海岱北路3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