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824********2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105民初20012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154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8882.8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21年10月19日利息264.76元、罚息2256.24元、复利33.82元,自2021年10月20日起的罚息、复利总计以尚欠的借款本金8882.8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1日的罚息、复利为266.49元;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3元;3.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截止2021年12月3日暂计金额:11737.1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