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怀鹤民三初字第221号 |
案号 |
(2017)湘1202执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肖一明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费用合计154 062元,该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肖一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3元,由被告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7-05-02 |
发布时间 |
2018-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祁福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00799137752T |
登记机关 |
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怀化市经开区神龙路西部物流城C区6栋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