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1202民初2798号 |
案号 |
(2018)湘1202执4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祁福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万元及支付借期内即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4月16日期间的利息7650元,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自2016年4月16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至原告于2016年9月22起诉之日为18720元);二、被告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祁福伟追偿;三、驳回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4元,由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08元,由被告祁福伟、怀化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43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21 |
发布时间 |
2018-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祁福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200799137752T |
登记机关 |
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怀化市经开区神龙路西部物流城C区6栋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