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1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603民初7149号
案号
(2022)川0603执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确认,被告朱斌尚欠原告邓太国材料款及停车费等总计13300元,于2021年12月1日前支付。若被告朱斌未按时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则原告邓太国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本案征收诉讼费66元,被告朱斌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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