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62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323民初2432号
案号
(2022)黔2323执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夏勇、赵丽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县支行借款本金96000元,截至2021年9月13日尚欠利息454.46元,罚息5955.92元,以上共计102410.38元,并以尚欠本金和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7%计算罚息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此款定于2021年9月14日前偿还10000元(已兑现),2021年10月15日前偿还全部借款及双方约定的罚息;二、如被告夏勇、赵丽未按上述履行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安县支行可就本案剩余标的全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165.64元(已减半),由被告夏勇、赵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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