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202********59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281民初10104号
案号
(2022)黔0281执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盘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瞿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李欢借款本金30000元,支付利息4860元,合计34860元;二、驳回原告李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元,由被告瞿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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