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井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602民初2266号
案号
(2022)吉0602执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于井平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白山市浑江区吉好汽车轮胎维修中心轮胎款及维修款14395元;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由于井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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