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核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7********Y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725民初4035号 |
案号 |
(2022)川1725执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赵长洪因本次工伤应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检查费、鉴定费、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共计295000元,扣减原告中核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先期支付的115000元,下余180000元,原告中核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20000元,2022年5月1日前支付60000元;三、如原告中核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未按照上述约定的任一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赵长洪可就原告下欠的所有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四、原告中核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原、被告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中核三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光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25MA649EY058 |
登记机关 |
渠县工商质监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背街(解放街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