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5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603刑初638号
案号
(2022)豫1603执1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宁杰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总和刑期六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7年5月26日止)罚金于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涉案赃款15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淮阳区农村合作联社朱集信用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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