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8********2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83民初5283号 |
案号 |
(2021)豫0783执2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宋万霖借款90000万元及利息4823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7月27日,之后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偿清之日止);二、驳回宋万霖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