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22********0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281民初4647号 |
案号 |
(2022)黔0281执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洪国平偿还原告陈永庆借款本息110000元(此款于2021年12月11日前偿还30000元,于2022年6月11日偿还30000元、于2022年12月11日前偿还3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3年6月11日前还清。如被告洪国平未按前述约定的期限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则原告陈永庆可就所剩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561元,由原告陈永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