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洪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22********09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115民初705号
案号
(2021)辽0115执14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2021)辽0115民初705号民事判决书之判决内容,由被申请人王新胜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60361元,案件受理费654元,合计执行金额61015元人民币;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中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