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彦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5********5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02民初2008号 |
案号 |
(2021)黑0302执19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彦芳、王韦淇于2021年6月30日前连带偿还原告王秀杰借款本金4万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杰借款本金4万元,自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每月28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杰借款本金6万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秀杰借款本金9万元,合计65万元;二、案件受理费5150元,原告王秀杰已预交,原告王秀杰自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