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卫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22********5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122民初5099号
案号
(2022)豫0122执恢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段卫伟同意于2018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谭蕊蕾借款二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谭蕊蕾借款二万二千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段卫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后,原告谭蕊蕾不再就本案向被告段卫伟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八百五十元,减半收取四百二十五元,由被告段卫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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