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0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6民初2234号
案号
(2021)豫1526执3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2019年5月22日前,被告潘勇尚欠原告张连琴利息款共计966006.6元,此款限被告于2020年1月17日前偿还原告30万元;于2020年6月25日偿还10万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566006.6元;二、被告潘勇尚欠原告张连琴本金200万元及利息,限被告于2021年2月4日前偿还100万元本息;于2021年10月31日前偿还100万元本息(借款利息自2019年5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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