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明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402********1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内2923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内2923执恢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武晋霞、齐明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薛永安、胡文德200万元;二、驳回原告薛永安、胡文德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