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晓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229********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802民初5091号
案号
(2021)粤1802执69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偿还借款200000元利息、违约金(2015年10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抵扣后为51921.02元)支付律师费9000元,受理费5213.8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26
发布时间
2022-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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