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一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9********6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9民初6423号
案号
(2022)鲁1329执1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一锋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陈铭阳2021年所欠抚养费8000元。自2021年12月起于每月30日前各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任一期逾期不付,原告陈铭阳可对剩余全部抚养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陈铭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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