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一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9********6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329民初6423号 |
案号 |
(2022)鲁1329执1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一锋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陈铭阳2021年所欠抚养费8000元。自2021年12月起于每月30日前各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任一期逾期不付,原告陈铭阳可对剩余全部抚养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陈铭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