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2********0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08民初2979号 |
案号 |
(2022)冀0608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明给付原告刘金乐工程款12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二、驳回原告刘金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计53.75元,由被告戴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