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兆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2********7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05民初1700号 |
案号 |
(2022)鲁0782执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郑兆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静垫付款151087.16元及利息24929.38元(以151087.1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6年8月11日起暂计至2019年4月28日,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共计176016.54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20元,财产保全费1400元,共计5220元由被告郑兆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