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3********6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3刑初38号 |
案号 |
(2021)黔2323执1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金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二、被告人张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三、被告人金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四、被告人黄江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五、被告人孟贵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六、被告人孟双林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七、被告人孟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八、被告人赵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判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九、被告人雷永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十、责令被告人张标、陈金友、金成、黄江湖、孟贵州共同退赔普安县楼下镇中弘光伏发电站经济损失人民币八千二百二十八元;被告人张标、陈金友、金成共同退赔普安县楼下镇中弘光伏发电站经济损失人民币八千六百四十八元;被告人张标、陈金友、金成、黄江湖共同退赔普安县楼下镇中弘光伏发电站经济损失人民币七千二百七十七元;被告人陈金友、孟贵州、孟双林共同退赔普安县楼下镇中弘光伏发电站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二千九百零五元;被告人张标、陈金友、金成、黄江湖、孟贵州共同退赔普安县楼下镇中弘光伏发电站经济损失人民币二万一千九百二十九元;责令被告人张标、黄江湖、孟泽、赵武共同退赔普安县楼下镇马刀地煤矿经济损失人民币九千零七十元;十一、扣押被告人张标等人犯罪使用的老虎钳一把、被告人陈金友犯罪使用的车牌为浙gb8y10的小型轿车一辆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