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彬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81********848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
案号
(2021)粤01执79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裁决书第一项确定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2.强制执行(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裁决书第二项确定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公证费4000元,律师费20000元;3.强制执行(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裁决书第三项确定的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的仲裁费3670元;4.请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债务利息以22767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21年6月5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1月19日为6546.4元);5.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以上暂计234216.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07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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