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彬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81********84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 |
案号 |
(2021)粤01执79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裁决书第一项确定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2.强制执行(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裁决书第二项确定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公证费4000元,律师费20000元;3.强制执行(2020)穗仲案字第15848号裁决书第三项确定的应由被申请人承担的仲裁费3670元;4.请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债务利息以22767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21年6月5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1月19日为6546.4元);5.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以上暂计234216.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